时间:2005年
地点:太原市
案情:
2005年11月初,清徐的张某以“每天200元”的租金将晋AC04151白色昌河车租给了一名外号叫“臭小”的老乡。仅用了半天的车,“臭小”就按事先的约定付给张某200元车钱。这第一次打交道,“臭小”给张某留下了很守信用的好印象。因此,当“臭小”第二次说要租车来太原时,张某很痛快地答应了。
11月19日,“臭小”再次租用张某的车来到太原,这回他把张某领到了一个叫蓝点的网吧,说他自己开车出去办点事,让张某在此“稍等片刻”。不料,这个片刻一等就是8个小时。当晚10时许,张某在网吧内久等“臭小”不来,才知不妙,他赶紧到太原公安迎泽分局文庙派出所报了警。随后,分局接手侦破此案。通过询问受害人张某,办案民警只了解到租车人叫“臭小”,是受害人张某的清徐老乡。于是,民警立即赶赴清徐进行摸查,终于了解到“臭小”就是罗某。罗某是个爱赌博的小混混,当地人反映,他几乎把亲友都骗遍了。
12月12日下午5时许,重案二队刑警通过布控守候,在罗经常落脚的“黎氏阁”家具城附近将其抓获。经查,罗某在第一次租用张某的车时,就打起了张某那辆车的鬼主意,为慎重起见,他没有动手。第二次,他又以租车为由,伙同他人将张某的车连同车上的诺基亚手机一同骗走,当天就将车以6000余元的价格卖于二手车市,手机则被其转送他人。
据“山西新闻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