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年
地点:青岛市
案情:
2005年4月,郭某拿着户口簿、身份证等物品来到江西路上一家汽车租赁行,要求租赁一辆轿车。工作人员预收了郭某3000元押金后将一辆神龙富康轿车租给郭某使用一周。可是郭某将车开走的第二天,租赁行便通过GPS监控设备发现富康轿车到了淄博市,而且停下后连续一整天都没有再移动过位置。
为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租赁行的工作人员按照郭某租车时留下的信息找到了郭某家。可郭某的亲属表示,郭某平时游手好闲,家人根本不理会他,两天前他们就发现户口簿不见了,估计是郭某拿走的。
“车肯定出事了!”工作人员研究后,一边报警一边带着GPS监控设备追踪到了淄博市。在一处停车场内工作人员发现了租给郭某的富康轿车。第二天上午,一名男青年走到富康车旁,拿着钥匙打开了车门。刚刚坐进驾驶室内,男青年便被守了一夜的工作人员和接报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男青年交代,车是他从郭某手里花两万元钱买的。
价值6万多元的富康轿车被郭某卖了两万元,事后郭某始终没有出现。去年12月,郭某在外地行骗被人识破并扭送到派出所。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市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上诉判决。
据《青岛日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