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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频涉“诈骗门”

时间:2008年
地点:河南省
案情:

        新华网河南频道2009年6月13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近一段时期,汽车租赁诈骗的“晴天霹雳”,接连不断地击中郑州市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及众多车主:承租人突然消失,租金收不到,车也没了下落。绝望之中,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最终发现,神秘失踪的车辆多被人向银主(放高利贷者)抵押,而银主又将车出租,而想从他们手中要回车,很难。

      去年11月份,本报和众媒体对郑州汽车租赁业被诈骗轿车400余台、涉案超7000万元的案件进行披露,此后,本报又多次披露这样的诈骗案。为何人们不怕高风险,仍在前赴后继趟“雷区”?“租车陷阱”背后到底有什么秘密?

       60多辆车神秘失踪

       位于南阳路与翠花路交叉口的“郑州龙华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简称龙华公司)老板赵郑文,最近半月一直在焦虑之中,过着有家不能回的生活——几十名车主轮番找上门来索要他们的车及自己欠他们的租车费,但赵郑文现在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无奈,车主们把他“接进”南阳路与北环交叉口附近的某洗浴中心,“好吃好喝伺候着”怕他跑掉。

      经联系,6月10日深夜,部分车主和赵郑文终于答应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急忙赶到那家洗浴中心。

      “承租人王涛将车主们的轿车给银主做抵押了,五六十台高级轿车啊,就是倾家荡产我也赔不了车主。”赵郑文一见记者便如是说。

      车主们则容不得赵郑文叫屈,打断他的话,向记者说起让他们失去车辆的前后经历。

      车主李小和(化名)说,今年3月28日,他把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别克商务车租给了赵郑文的公司,一个月后赵开始不给租金,汽车的卫星定位系统也被拆,失去踪迹。

      知道“行情”的人告诉李小和,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车被抵押给银主了。李小和根据所掌握的该车以前的停放信息,费尽周折打听到车在焦作某小区,但找到车和租车人贾某后,李小和获知该车已被以8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银主。

      车被抵押,李小和打了110也没把车要回来。“现在是要车没车,要租金没租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小和说。

      车主王新(化名)告诉记者,他把一辆奥迪A6轿车交由赵郑文的公司对外出租,5月份的租金没有给,他来公司想问问是什么原因,结果发现一堆人都在跟公司交涉,都在说公司不给租金,车也找不着了。

      王新一查自己的车,发现被赵郑文租给家住郑州国棉三厂一个名叫王涛的人了,而王涛又把车租给了某驾校的韩某。王新到韩某所在单位,单位说没有这个人。5月27日,王新的车卫星定位信息消失。

      每个车主为找自己的车都费尽了周折。一名车主发现,他的两台轿车一台在焦作被抵押,一台在

      开封县杜梁乡被抵押。还有三名车主告诉记者,他们的7台高级轿车的卫星定位系统都是最近几天被拆除,不知道车在哪里。

      车主们调查发现,60多台轿车几乎都由王涛从赵郑文手中租出,再和焦作的原某、曾某、寇某、王某等联手,抵押给银主或杳无音讯了。车主们说,这些车总价值“保守估计”在600万元以上。

      赵郑文说,王涛“蒸发了”,他也没有办法。

      记者在采访此事时发现,汽车租赁遭遇“晴天霹雳”的绝非龙华公司一家。6月11日下午,商都租车网经理郎海森告诉记者,目前,一个姓李的人租下郑州鹏程等4家汽车租赁公司多台车辆,做抵押后“蒸发”,到底他租了多少台车现在还不得而知。

      鹏程等汽车租赁公司向记者证实了郎海森的说法。另外,某汽车租赁公司一名负责人昨日下午对记者说,该公司有多辆车“被骗走”。

      不少受害车主自车辆失踪以后被迫放下工作寻车,大多没有结果,有的找到了车,却因遇到阻力或危险空手而归。

      “我们的车在哪里?我们的利益谁来维护?”这成了众车主向记者反复絮叨的话语。

      租赁公司老板:“我也是受害者”

      赵郑文在洗浴中心向记者诉说了王涛等人租车的经过。

      2008年10月,王涛以一家律师事务所调查部主任的名义来租车。赵郑文考察了他在黄金大厦的办公地点,随后,王涛交了押金,开走了一辆本田车。接下来,王涛又租了一辆高级商务车。

      让赵郑文放心的是,王涛每月都按约定足额交租金。2009年春节期间,王涛以单位送礼用车多等名义,大量租车。这样,前前后后王涛一共租了60多辆(车主们称,他们统计的数字是63辆,赵郑文说是五六十辆)。

      赵郑文称,今年4月份,王涛的租金就不及时交了,赵郑文多次催促,他都借故推托。到了5月,赵郑文想跟王涛联系上已经很不容易,王的手机很不好打通,即使取得联系,对方也不愿见面,后来干脆关机,“蒸发了”。

      赵郑文去王涛的公司一看,已人去楼空。5月下旬,王涛承租的几十辆轿车的GPS定位系统失灵,车辆不知去向。

      赵郑文对车主及记者称:“我也是受害者。”

      对此,一些车主则不认同,称赵郑文和王涛早有预谋。

      车主提供的资料显示,2008年11月14日,赵郑文的公司在某网站上以新闻的形式如是宣传租车对承租人的好处:“用户可先花小钱,从本公司获得汽车所需的100%的融资……租来的车使(是)无成本使用,可减少企业固定资金。对企业和个人来说,使(是)租赁公司在为您融资……”

     “这些资料说明赵郑文乐意帮承租人融资,这是一连串有预谋的诈骗行为。”一名车主说。

      赵郑文承认,他和车主签订合同时盖的“龙华公司”的公章,是在街上花200元钱刻的,自己没有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合同上的营业执照号是在工商局注册的真正龙华汽车租赁公司的。

      记者调查发现,王涛与赵郑文签的合同是以郑州步跟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王涛不准再次转租车辆。

      车主们则称,他们在焦作找到车后曾看到王涛与银主签的合同,王涛是以郑州步鲲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的。车主们称,赵郑文对王涛把车抵押给银主的事是清楚的,赵郑文就是不向车主说明情况。

      对此,赵郑文沉默不语。他说,自己是为了把车租出去,车主们多挣钱,自己每月挣每台车500元的差价。

      昨日上午,20多个车主带着赵郑文来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已接受报案,警方对赵郑文做了笔录。警方表示暂不接受记者的采访。

      汽车租赁诈骗案近年频发

      赵郑文和众车主不是身陷租车“陷阱”的第一拨,也不是最后一拨。记者调查发现,他们的“难兄难弟”还真不少。

      昨日下午,龙华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7月之前,杜秋(注:2009年4月一审获刑14年)连续租用他们公司8辆轿车,通过王某等人抵押给新密的银主。杜秋挥霍掉了大量借贷来的现金,无法付给银主本金和利息。截至昨日,警方共追回5部车,其余3部因遭遇阻力而无法追回。这位负责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以杜秋、朱明亮等人名义从郑州其他6家汽车租赁公司骗走的43辆轿车,至今未追回的仍有37辆。

      2008年8、9月,郑州市十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出去的400余台车辆GPS定位系统陆续被破坏,车辆下落不明,经多方了解,这些车辆大多在新密、新郑等地。为此,本报以《谁偷了汽车租赁公司的车——汽车租赁业陷入“诈骗门”》为题予以披露。

      今年4月22日,本报报道了郑州市60岁的杜金玲,从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来价值282万余元的30辆轿车做抵押,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的消息。

      一个个大案在向人们示警,但这么多人不以为意,前赴后继赶赴“租车陷阱”,这是为什么?

      为何“前赴后继”遭骗?

      其实,杜秋等“租车者”和其背后的银主一开始就设计好了“金蝉脱壳”的阴谋,靠不断租车和不断抵押借贷维系高速运转的高利贷资金拆借体系,一旦资金运转困难,常常一跑了之,将当事各方都牵连在内,成为“死局”。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车主在此中被骗得“一塌糊涂”,只因“租车馅饼”十分诱人、陷阱很隐蔽。

      车闲置着浪费,不少单位和私人把闲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挣出租费。而租费常常让一些人眼热。如,一辆价值29万元的轿车,租出去一个月可收1万元租金,租赁公司吃2500元的差价,车主每月有7500元的租金。

      记者就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一则《有愿意投资的请联系我们》的消息:“我公司现在寻找愿意投资的朋友,投入新车,我公司保证3年让您收回成本,并且落辆车。”

      “这么丰厚的回报,你说谁不乐意把车租出去。”一位车主这样说。

      而在靠租车和抵押运转的高利贷资金拆借体系中,“诱人的馅饼”不止一处,而“馅饼”背后,自然都有风险和陷阱。

      记者辗转了解到,车辆在被承租人抵押给银主,换取贷款之后,银主也会将这些车辆对外出租。

      对这部分租车人而言,“租车馅饼”也让他们感到吃着“很香”。银主把车估价定得低,如,一辆20多万元的车只要付9万元左右的保证金(银主拿这些钱放高利贷),银主每月还给租车人五六百元的油钱,还车时退回保证金。也就是说,租车人用车期间,车辆的保险、维修、违章罚款等不用自己付钱,等于是白开车。而如果到时候银主不还保证金,租车人则不把车还给银主。于是,人们争相向银主租车,但他们可能没有注意到,租赁公司或车主发现被欺诈后,会千方百计找车,如果车被追回,租车人向银主交不了车,保证金就没了,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表面上看,汽车租赁公司、车主和真正的租车人都捞到了大便宜,但一旦出事,真正的风险百分之百落在他们头上。

      “你发现被骗要报案,但公安机关很可能不接案,因为车主必须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遭遇了合同诈骗而不是合同纠纷。要证明是被骗租,就得将车辆被抵押给银主的合同拿出来,而这几乎不可能。公安机关会让你到法院起诉,即便胜诉,因为不知银主、‘蒸发’的承租人,以及车辆在哪儿,执行也难。”一名汽车租赁公司的人士说。

      “汽车租赁由于是新兴行业,很多东西不规范,所以特别乱。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遏制这一现象。”这位人士说。

       商都租车网负责人则提醒有意出租车辆的车主:“为确保安全,车主们在出租车辆前一定要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托管协议,以保证被骗后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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